为维护威海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威海市核心区道路(胶南路以北、环山路以东、古寨西路以东、东山路蓝天宾馆路口中、合庆隧道东口以西、棉花山以南)禁止大型货车通行,进出威海市的货车通道只有环山路,所以环山路暂不实行交通管制。邵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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