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7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3/29
网友:
是否安排电业工作人员收电费
少年路28号楼去年墙体保温,安装的防盗门,54户,防盗门的电费是居民自己收的,很不方便,咨询是否安排电业工作人员收电费?
 
  
回复部门: 供电公司 回复时间:2012/3/31

下线后我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向周先生解释,供电公司只负责收取居民楼单元公用表产生的电费,分摊公用电费用的纠纷需要单元业主之间来协调解决。我公司工作人员帮忙联系了居委会,居委会表示愿意帮助周先生协调公用电费用纠纷。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