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该办法有效。威海市区(环翠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放区域: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张村镇所辖区域,羊亭镇所辖区域内的和兴路与202 省道连线以北、以东区域,温泉镇所辖区域内的202 省道以东、温泉西路与温泉路连线以北、泉盛路以西区域,初村镇所辖区域内的204 省道以东、和兴路以北、双岛湾以西区域。具体情况,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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