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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731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12/8
网友:
反映电动车进电梯入户问题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环翠区徐家疃蔚海新天地北区23号楼3单元每天早上7:00-7:10有一大叔推着电单车乘落电梯,耽误其他人进出电梯事小,就怕现在天冷电池容易短路起火造成危险,请物业及社区费心看看监控规劝一下吧,另外停放在楼道内其实也不是很合适吧,不用回电谢谢。
 
  
回复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 回复时间:2021/12/14

经和物业联系查看监控,发现该23号楼3单元的住户是推电动车乘坐电梯,停放在自家中。《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未对此行为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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