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乳山市住建部门进行了协调。经落实,您的主要诉求为全额退款,开发企业表示双方已签订相关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您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房,需双方协商一致,开发企业在扣除合理费用后退款给您。 经属地住建住建部门多次协调,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鉴于双方已签订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协调未果情况下,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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