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由于供暖公司暖气试压造成公共管道破裂,地下室渗水严重,居民生活造成巨大不便财产损失严重,供暖公司从未主动联系商议赔偿,开车拿着破损单据共计8900元去供暖公司商,在门卫上把单据拿过去,说会派人过去鉴定没进到办公室的门,没见到任何领导,后来在市长热线协调下,打了六个市长热线之后,终于,在11月11日来了一位工作人员,给1500块钱爱要不要,愿意走法律程序是自己的事,地下室被淹已经过去17天,到现在地下室的现场都留着,公共服务单位造成居民受损严重,态度恶劣,损害民生还送官司,哪里说理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