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主管部门认真回复 有几个问题没有正面解答1.国家法规要求变更同小区车位使用性质,应征求业主意见,召开业主大会,得到业主大会授权才是合法有效的,只是 业主委员会开会,不是合法合规,所以希望主管部门监督他们整改。2公共收益的使用也得征求业主意见,15万公共收益也没有合法合规手续,房屋漏税质保期内由开发商维修,维保期之后维修也有维修基金,由房屋维修基金维修,所以业主公共收益明显被物业违法挪用。希望将这部门公共收益追回归还业主所有。 关于汇峰山海郡小区共用道路停车位收取费用的问题 经核实,小区西门商户范围内的停车位、北门89个停车位是前期建设停车位。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 在物业提供的资料中,2018年10月8日汇峰山海郡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汇峰物业在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小区西面停车场车位实行停车收费管理的问题形成决议。 2019年5月18日汇峰山海郡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汇峰物业在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地上车位由原收费600元/年(包含物业服务费300元/年),调整为700元/年(包含物业服务费360元/年);地下车位由原收费600元/年(包含物业服务费300元/年),调整为1200元/年(包含物业服务费360元/年)。相关收费标准公示牌在小区出入口、楼宇门进行了公示,反映人可以随时到物业了解相关情况。 2019年4月对小区北面停车场进行改造,2020年1月29日汇峰山海郡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汇峰物业在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对小区北门封闭式停车场进行收费,收费按照调整后标准执行。车位使用费收取时间分别为:西门2020年5月7日、北门2020年4月7号,收取相关费用均在指导价范围之内。 首先感谢主管部门回复,回复上面写的很清楚业主大会对小区车位进行合理管理,为什么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征求业主意见,没有过半业主同意,就将原来业主免费停车位置,变更为收费停车场,明显的违法行为为什么不进行查处经核实,该小区业主车辆约3500辆,地上停车位约2300个,地下停车位约1000个。小区西门商业网点前停车位93个(属规划停车位);北门规划停车位145个,另有389个新增停车位(经查已审批为经营性停车场)。 汇峰山海郡小区自2010年对小区内部车位进行收费租赁管理,小区出入口设置挡车杆,实行封闭管理,小区外围商业网点前公共区域车位暂未实施封闭管理。因外围车位未纳入管理,乱停车、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屡禁不止, 2018年10月8日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对小区西门商业网点前实行封闭收费,委托汇峰物业管理,2020年5月7日实现了封闭管理;小区北门停车场于2019年4月开始改造, 2020年1月29日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对小区北门停车位实施封闭收费,委托汇峰物业管理,相关收费标准在小区出入口和楼宇内进行了公示,2020年4月7日实现了封闭管理;小区东门公共区域90个停车位目前完成了规划,暂未进行租赁管理,待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后实施租赁收费管理。 以上所列外围地上停车位(包括经营性停车位),车位租赁费用为700元/年,扣除卫生管理费外(360元/年)外,剩余340元/年的收益均专户储存为业主公共收益。2021年1-6月份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小区进行了公示,公示显示:小区公共收益共收入195392.55元,其中车位费收入190292.55元,支出157005元,支出项目为楼顶维修、外墙漏水及维修零工等。 相关会议决议及记录由小区业委会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