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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724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11/12
网友:
临港区学府水岸小区供暖问题
临港区学府水岸小区2020年交房,到今年仍旧不给供暖。多次找开发商,开发商答复说是所有配套费用足额交给有关部门,并且小区已经通过综合验收,具备了供暖条件。再找供热公司,却说小区入住率达不到不给供暖,想供暖让开发商补交入住率不够的费用。我们业主像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在我们业主看来,这就是供热公司垄断行业、店大欺客。供热公司只顾自身利益不顾老百姓死活,钱你收了,反过来你还不给供暖,那当初这个小区是怎么通过你供热公司验收的,你凭什么不给供暖,是差你钱了还是差你什么了。政府就是这么给垄断行业特权专门欺压老百姓么。请政府领导关心一下我们老百姓的问题,让我们在这个冬天有个暖心的依靠。
 
  
回复部门: 热电集团公司 回复时间:2021/11/18

根据《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新建住宅小区供热工程验收合格、需要供热的,由建设单位于每年9月30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用热申请。供热企业同意建设单位用热申请的新建住宅小区,每单元申请用热户数达到该单元用热户数百分之四十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予以供热;每单元申请用热户数未达到该单元户数百分之四十的,供热方与用热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协商供热。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用户与供热企业的供用热协商工作。
学府水岸开发商提交的入住率统计表显示,该小区共有11栋楼,只有67户申请供暖,且分布在20个单元,没有一个单元达到40%的入住率,整体平均入住率仅14.8%。针对学府水岸供暖事宜,我公司主动作为,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协商,但开发商拒不同意与我公司通过合同约定协商供热,致使无法推进该小区用户今冬供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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