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威海市法定供暖期是每年的11月20日至次年的4月5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每年可以根据具体天气情况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后停止供热。用户若有其他供热问题也可拨打我公司热线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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