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调整后的市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9月1日之后抄表的,调价前后用气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气量乘以调价前后天数分别确定。谢谢!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