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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689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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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物业违法违规如何处理
领导你们好!对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有几个问题反应一下希望给解决一下,请威海市建设局书记给解答一下。
1.小区业主委员会2015年成立时,是否有合法合规的手续,有哪些业主参加,为什么5000多户的小区,2000户业主就能选出来业主委员会,其中是否有暗箱操作,内定人员的问题,希望给合理答复。
2.好多业主大部分业主2000多户都是2015年业主委员后成立之后入住小区,之前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怎么能代表之后进入小区的业主。
3.2015年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签订合同,有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有没有征求业主意见,有没有得到业主大会授权,如果以上都没有是不是,业主委员会私自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合同违法违规这几年收入是不是违法收入。
4.小区大约300多万公共收益,这部分资金使用情况如何,重大资金使用前有没有征求业主意见有没有业主大会的授权,如果都没有是不是有挪用资金违法行为
5.2019年8月,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合同,同样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更没有得到业主大会授权,私自签订合同也是违法的。
6小区西门北门东门停车场原来都是业主免费使用的,开放商卖房时,也说明不收费,被物业公司私自改变使用性质改为收费停车场,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征求业主意见,没有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以上违法行为小区业主长达2年多向12345放映一直不给解决,每次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答非所问。全国打黑除恶开展这么多年,困扰老百姓的问题常年不解决,希望威海市人民政府对以上问题实地调查了解,走到业主群众中去,解决实际问题。我们业主保留向中央巡查组反映问题的权利街道社区等部门不作为懒政常年存在,市级主管部门不管不问,严重工作失职
在2021年后峰西社区在原业主委员会到期的情况下,组织选举新的业主委员会,其中报名条件要求没有缴纳物业费业主没有参加选举的权利,这样的规定是违法违规的,业主物业费缴纳问题,是物业侵害业主利益的原因导致的,对于物业费问题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纠纷,和选举无关,
在2021年23日 ,法制日报上报道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业主不交物业费没有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进行说明,这样的规定是违法的违规的,缺乏上位法依据,依照民法典277条,所有业主有权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没有任何条件限制,所以我们业主诉求,要求社区合法合规重现对业主报名进行审核认定,对错误的做法就行更正,社区对以上物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给出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回复部门: 高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7/29


一、关于汇峰山海郡小区业主委员会合法性的问题
汇峰山海郡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5年5月25日完成选举,2015年6月23日备案。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是在2015年6月9日召开的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委员推荐并举手表决产生。前期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资料,到街物业协调办查看。汇峰山海郡小区业主委员会投票结果:共收回选票2014张,有效选票1875张,弃权票128张、废票11张。实际业主户数为2200户,参会投票户数达到85%,超过了入住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有效。根据统计票结果:九名候选人:于在红、宁鲁夫、李涛、邹振团、邹振利、张吉珍、杨晓燕、方德福、邹吉训分别是1634票、1261票、1623票、1441票、1289票、1139票、1518票、1087票、1009票,按照得票多少,于在红、宁鲁夫、李涛、邹振团、邹振利、张吉珍、杨晓燕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目前,小区相关工作仍由现任业主委员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下一步将联系街道,加快推进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关于汇峰山海郡小区物业费调整的问题
2015年9月21日由汇峰山海郡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汇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018年9月20日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约定:多层住宅用房按0.8元/月/平方米;小高层住宅用房按1.3元/月/平方米,网点房、办公用房按1元/月/平方米,车库按0.8元/月/平方米。
由于小区整体没有完工,多层、小高层住宅暂时按0.5元/月/平方米,电梯维保费200元/户,最后一期综合验收于2019年5月完成,综合验收完成后,物业公司考虑给广大业主让利,未执行合同约定原收费标准,仍按多层、小高层住宅暂时按0.5元/月/平方米,电梯维保费200元/户收取。
由于近几年人工、维修及绿化费用不断提高,物业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9年5月,小区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就小区物业收费问题进行了协商,双方同意对小区物业收费在合同范围内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多层住宅用房按0.65元/月/平方米;小高层住宅用房按0.92元/月/平方米(含物业费0.65元/月/平方米,电梯维保费0.2元/月/平方米,消防维保费0.07元/月/平方米),免收电梯维保费200元/户。
该小区住户近五千户,为了提升表决效率,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及规约对该收费调整事项进行了公告,在楼宇门及宣传栏进行了相关公示,公示期间无业主提出异议,后由物业公司按新标准组织实施。2019年1月1日在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调整物业费后,按照新标准收费,业主缴费率达90%以上。
汇峰山海郡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第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止,期限三年,起始时间与有效期不符。是否按照合同约定0.5元/平方米和调整后多层住宅用房按0.65元/月/平方米,小高层住宅用房按0.92元/月/平方米收取物业费,市、区相关部门、街道等多次交涉、协商、调解,高区法院在处理诉讼中,已认定合同有效。
三、关于汇峰山海郡小区共用道路停车位收取费用的问题
经核实,小区西门商户范围内的停车位、北门89个停车位是前期建设停车位。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   
在物业提供的资料中,2018年10月8日汇峰山海郡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汇峰物业在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小区西面停车场车位实行停车收费管理的问题形成决议。
2019年5月18日汇峰山海郡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汇峰物业在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地上车位由原收费600元/年(包含物业服务费300元/年),调整为700元/年(包含物业服务费360元/年);地下车位由原收费600元/年(包含物业服务费300元/年),调整为1200元/年(包含物业服务费360元/年)。相关收费标准公示牌在小区出入口、楼宇门进行了公示,反映人可以随时到物业了解相关情况。
小区北面停车场在2019年4月开始改造之后,在2020年1月29日汇峰山海郡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汇峰物业在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小区北门封闭式停车场进行收费的决议,收费按照调整后标准执行。车位使用费收取时间分别为:西门2020年5月7日、北门2020年4月7号,收取相关费用均在指导价范围之内。
四、关于汇峰山海郡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的问题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提倡业主委员会直接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并按照合同约定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直接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协助。业主对物业共有部分使用所产生收益的分配,由业主大会决定;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服
五、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共同权益,违反了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拒不履行义务,就不具备享有权利的条件,是相关法律规定。被选举权、选举权是业主拒不履行义务,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利,才被予以限制。街道、社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坚决执行业主大会选举指导、监督责任,绝不容许已经侵犯法律、也不符合条件的业主继续侵犯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经核实后峰西社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在社区公开栏和山海郡小区每个单元楼道内张贴《关于组建换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筹备组业主代表补充报名的通知》,业委会换届工作正在合理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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