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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676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5/27
网友:
关于长小学乱收费问题
六一前夕,长峰小学在家长群发了一封通知,如下:
孙海鹰 14:59:56
六一儿童节当天,我们要进行义卖活动,每一位同学都按照规定的物品进行准备,每人准备50元左右人民币。

孙海鹰 15:00:03
义卖物品要求:
⑴义卖物品可以是自己多余的学习用品、看过的图书、用过的玩具及多余的小摆设、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书画作品等,以自己多余的物品或创作作品为佳。
⑵义卖物品要求健康、卫生、安全,班主任对义卖物品验收定价后才能进入义卖市场。
⑶所有物品要求质量完好,最好保持七、八成新。
⑷每位学生准备1、2件义卖物品,义卖物品需经家长同意。
⑸每件物品都贴上价格标签,一件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20元。

关于以上要求,我想问一下学校有关领导
1.学生有义卖的物品吗?、为什么要求七八成新
2.要求家长同意,家长敢不同意吗?
3.为什么学生要准备五十元钱,看看没有喜欢的不买不行吗?
4.学生可以选择买新的,为什么要买这些旧的东西呢?
5.关于准备50元钱干什么用,义卖的物品最后的归处为什么不详细说清楚?
6.学生的钱都是跟家长要的,这不是平白无故给家长增加负担吗?
 
  
回复部门: 市、三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1/6/1

  针对家长反映的义卖活动问题,长峰小学第一时间与来电人联系,得到的反馈是“你打错电话了”,或直接挂断电话,因而无法与来电人进行直接沟通。
  山东省少工委关于《“牵手同行,点亮希望”——“红领巾共建希望小屋”主题活动方案》中指出鼓励队员废物利用,将个人闲置的玩具、书籍、文具等用品进行义卖,将义卖所得作为“爱心基金”捐献给“希望小屋”。“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是团省委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举措。目的是为困难家庭无独立居住和学习环境的8至14岁困境儿童,依托原有住房打造独立空间,进行规划、设计、装修,配备必要家具和学习生活用品,建成“希望小屋”,改善生活与学习环境。
  长峰小学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爱心校园,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严格按照省少工委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义卖活动,活动本着学生自愿参与、班级不得强制的原则开展,对于义卖物品、携带金额、活动现场买卖等均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要求学生自愿携带现金且不超过50元,目的是防止部分学生携带较大金额,义卖所得“爱心基金”都将在家委会的参与下上报区少先队,捐献给”希望小屋“项目。
  对于家长反映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省,班主任老师表示可能自己的表述存在问题,,学校也对其进行了批评,班主任表示非常抱歉,给家长造成了困扰。针对家长提出的疑问,学校发布《长峰小学红领巾共建希望小屋——义卖活动倡议书》进行全校范围内的统一解释。
  感谢家长提出的意见,今后学校会继续加强家校联系,提醒老师和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家长有任何疑问,均可拨打学校电话5986104寻求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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