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参加医疗(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规定的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需要提供有关材料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双方身份证、男方社保卡、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无业证明。生育服务手册(计划生育证明)、出生证明、发票、总费用明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