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屯和金沙岭合作社办公地点在一栋楼内且入口在侧门、标识不明显,为方便群众,两社在外墙上联合悬挂了一个标识牌。上级发布清理规范村(社区)悬挂标牌的通知后,已通知各合作社,没有悬挂的不再悬挂。鉴于两社悬挂的标识牌为群众特别是外来人员办事提供了方便,可以暂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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