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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662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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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庙子镇周家屯、金沙岭合作社违规悬挂标志
上述2村现已并入嘉和社区,但却在嘉和花园北门东侧商品房门头违规悬挂股份合作社标志,请一视同仁、及时纠正。
 
  
回复部门: 市农业局 回复时间:2021/7/16

周家屯和金沙岭合作社办公地点在一栋楼内且入口在侧门、标识不明显,为方便群众,两社在外墙上联合悬挂了一个标识牌。上级发布清理规范村(社区)悬挂标牌的通知后,已通知各合作社,没有悬挂的不再悬挂。鉴于两社悬挂的标识牌为群众特别是外来人员办事提供了方便,可以暂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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