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是指由省市审核批准招聘、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经费保障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履行《细则》《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治安联防、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和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卫、保洁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辅警。 针对您反映的个别基层单位可能存在的治安联防队员着辅警服装的现象,市公安局将进行排查,及时纠正辅警和治安联防队员不按规定着装的问题,确保基层对辅警和治安联防队员的身份认定清晰、着装规范,不断提升威海辅警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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