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623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1/7
网友:
不明白自己到底违背了什么交规
12月14日,下班后自东向西直行至荣成六中北门西下坡路段,停在非机动车道的鲁KL5019突然打开左转向灯掉头,紧急制动但由于路滑无法控制车辆发生了碰撞事故。荣成六中队认定我负有主要责任,理由是我没有保持好安全行车距离。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371082420200007016)篡改了事实,把停在非机动车道的鲁KL5019,写成自东西行左转弯。我觉得不妥,在民心网上咨询违反了哪条交规,交警回复——雪天因积雪覆盖道路,导致道路标线无法识别,因此在雪天有积雪道路按一条车道通行。交警的所问非所答让我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我到底错在哪?违反了哪条交规,冰雪天直行必须让拐弯的。
 
  
回复部门: 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21/1/14

接到留言人反映的情况后,交警支队将该情况反映给辖属交警大队—荣成市公安局交警六中队。荣成交警六中队立即进行核实,并将落实情况反馈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因当天路面冰雪覆盖且湿滑,遇前车左转弯、掉头、或者与对面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要保持安全距离。留言人的行为违反了该项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留言人驾驶机动车未在雪天保持安全车速,未确保行车安全,其行为违反了该项规定。三、在事故认定方面,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留言人驾驶机动车冰雪天气未保持安全车速,未确保行车安全,遇前车左转弯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行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所起作用大过错程度严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事故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双方当事人书写了申请责任认定及相关材料,对事故认定责任均无异议并签字确认。四、1月12日,留言人来到荣成交警六中队,中队长及事故民警再次向留言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就该事故进行进一步沟通,其表示理解并满意。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