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房子在威海文登区文山花园,18年与鸿图装饰公司威海分公司(环翠区青岛北路海韵华府39号)签订专修合同,并缴纳30%的装修款,签定合同时未购买房子(以意向小区抱龙居为标准报价签订合同),19年买房,至今都过去一年半了,未给出满足需求的设计图,未根据确定后小区及装修方案给出报价,因耽误时间太长,后提出退款要求之后,但装饰公司一拖再拖,多次协商仍不给退款,说要扣除违约金,但按照合同中流程来说,设计图纸、报价等事项在未确定的情况下,根本不存在违约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协助退款。该问题已反映多次,有些说应按照公司所在地相关部门处理,有些说按照工程所在地处理,有些说只能走法律程序,自始至终无相关单位协助调解。想进一步确认,这个问题真的没有单位能处理吗,职能划分就这么不明确吗,能调解的先不调解,直接让走法律程序是部门不作为、推诿扯皮吗,老百姓的利益就这么难得到维护吗?装修公司现在有恃无恐,在打擦边球所以一直不给退款,难道主管部门连上门调查的时间都没有吗,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样,上访、越级上访、不合法上访的才越来越多,这就是有些部门想要的结果吗?希望相关部门能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