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份到鸿图装饰公司威海分公司(环翠区青岛北路海韵华府39号)了解装修相关事项,后来在推销员的各种诱导下签了装修合同(当时没买房子),交了30%的装修款(2万5千多),2019年6月买房后,让他们设计装修图,期间换了两个设计师,后来第二个也走了,装修方案一直未出,后来又说给换设计师,但是当时我就有点不高兴了,都半年多了也没设计出个什么东西来,一来电话就是换设计师,真是无语了,后来设计师也没给出设计方案,房子现在一直在拖着没装修。后来向他们提出退款时,他们说要按照《家庭装修施工合同》(合同里面对应的小区和房屋与现在的实际的房屋不是同一个)收取全款(8万多)20%的违约金。经过多次查看当初签的合同和补充协议,其中有一份补充协议上写着“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装修意图及修改意见,进行设计,直到甲方认可为止。甲方认可乙方设计方案后签订家装施工合同...”,也就是说《家庭装修施工合同》应该在认可设计方案之后才能签署,之前即便是签署了,应该在设计方案认可之后才生效,但是鸿图公司,却仍按照家庭装修合同里面的规定收取违约金,我认为鸿图公司这种做法不合理,存在诱骗的嫌疑。当初在签署合同时,公司要求全部签完之后才能享受当时的优惠条件,认为鸿图公司有误导客户签署合同的嫌疑,并且合同里面只写了''''直到甲方认可为止”,如果没有认可呢,难道房子一直放在那里等着,闲置在那里吗,协议里面的约定有失公平。因此,我认为鸿图装饰公司威海分公司存在夸大宣传、诱导客户提前签署后期才应签署的合同、合同约定不全面(易导致公司客户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重要信息未重点提醒,甚至欺诈客户等问题。现在已经到公司多次与协商退费的事,但是工作人员一直都是敷衍态度,到现在都是拖拖拖,钱都是血汗钱,从交款到现在已快两年半了,从让他们设计到现在也已经过去一年半过去了,现在还是租房子住,装修款也要不回来。请不要以该问题属于合同问题而拒绝调查,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话,几乎所有问题都属于合同问题,鸿图装饰现在有恃无恐,一直拖延,恳请相关部门能帮我讨还公道,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