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区斥山街道办事处杏林人家小区赤山物业藐视国家物业收费标准,山东省境内最高的一家物业,未经业主成立委员会选择物业,开发商中和置业私自选择赤山物业担任荣成区斥山街道办事处杏林人家小区物业管理,根据国家物业收费标准分为4级最高1元每平方,此小区物业费依稀记得高达1.28元或1.35元每平,此物业是赤山集团名下的物业,与当地政府及省政府多名官员牵连,多次举报当地政府一直任由此物业欺压百姓。
国家规定物业4级标准,一级标准:绿化率35%以上、巡逻24小时、公共区域每天清扫2次,按1元每平方收取标准;二级标准:绿化率30%以上、巡逻24小时、公共区域每天清扫1次,按0.75元每平方收取标准;三级标准:绿化率20%以上、夜间巡逻、公共区域每天清扫1次,按0.45元每平方收取标准;四级标准:普通绿地、无巡逻、公共区域每天清扫1次,按0.35元每平方收取标准。此小区绿化并未达到35%以上却高达1元多的物业费,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不管不问,导致小区居民怨声载道,有冤无处诉。我于2015年在杏林人家小区11号楼301购买一幢楼房,2016年交付起至今一直未有人居住,物业费却一直需要交付100%费用,山东早在2009年5月1日《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未交付的物业和交付后长期空置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曾多次投诉9月底斥山街道曾致电说物业费可以减免40%,让其有时间可以去物业退还这几年多收取的费用,我自2019年10月11日正式装修直至今日,现在我的楼房购房合同未满5年,于5月份左右下大雨导致新房出现阴雨现象,一直联系赤山物业及开发商中和置业一直无人处理,于2020年5月22日曾缴纳维修基金,赤山物业却谎称没有收到维修基金费用一直拒绝作出相应赔偿。导致现在新房一直未能入住壁纸全部腐烂墙体发霉,到现在也不能装修,于2020年11月25日收到赤山物业来电,告知让我自认倒霉室内损失较轻自己维修一下即可,提及物业费用,却说不予退还这几年多收取的40%的费用,告知其需要提前告知物业方可按每年60%收取物业费,此物业分明就是强词夺理,自购房起此楼房就一直无人居住,每年交付物业费物业管理人员也并未提及此事,现在在跟哪里放屁说需要提前告知他们一下,分明就是欺压百姓,我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重视此事,为百姓伸冤,打黑除恶反腐倡廉。
目前室内装修停止,壁纸腐烂墙体发霉,新房未入住就出现此问题,开发商及物业都在逃避责任,当地政府任由物业欺压百姓不管不顾,政府官员头顶着“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拿着国家的俸禄从不为民办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又有哪个官员重视过百姓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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