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白蛾防控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对输入植物种子、种苗等其他繁殖材料的,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禁止入境。 二是对入境的运输工具和有可能携带美国白蛾的产品,如原木等抵达口岸时,采取现场检疫预防措施,一旦发现立即进行检疫处理;未进行检验检疫的植物产品不得卸离运输工具。 三是对输入繁殖材料的产品,需隔离检疫的,应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所检疫。 四是对经检疫合格的植物产品,才准予进境; 五是对经检疫发现有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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