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2593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0/10/29
网友:
车库私改商铺
威海高区昌鸿生活小区长福街楼下车库私改外卖商铺
1.首先车库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使用
2.存在安全隐患
3.异味严重,及严重扰民
要求取缔商铺
 
  
回复部门: 高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0/11/12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于2020年11月12日上午,组织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怡园街道办事处、消防大队等有关单位,对昌鸿小区长福街24号楼、28号楼、文化西路135号楼下车库经营情况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具体情况如下:1、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5家商家限期进行整改,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核准许可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若限期内拒不整改,市场监督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取缔。2、该处场所属于九小场所,现场部分门店未配备灭火器,消防部门已联系辖区派出所到现场检查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该处楼下从事餐饮经营的商家有6家,排查过程中发现2家小食品制售门店油烟净化设备不符合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已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按规定整改。4、排查中发现1家商家涉嫌提供虚假主体住所使用承诺书,下一步,由市场监管局调查落实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情况由行政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注销。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