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584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0/10/9
网友:
请问可否申请宅基地。
请问作为泉东村村民,已经到了结婚年龄,如何申请宅基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村村民到了结婚年龄是可以依法申请宅基地的。请问如何申请,去哪个部门。
 
  
回复部门: 自然资源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0/1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宅基地管理工作由县乡政府负责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具体工作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担”。自2020年1月1日起,农村宅基地相关业务我局无权受理。目前,我局正在与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相关业务交接。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