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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583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0/10/9
网友:
临港区正棋山一号二期物业费问题
原久源物业拒退业主装修押金充当物业费,请问官委领导,开发商交房时小区破乱不堪的情形那条法律允许业主这种情况下还交物业费?现在越港物业入住从那天我们业主开始交物业费?请领导给出交物业费的具体时间节点。久源物业拒退业主大量押金问题请领导直接解决一下,勿让久源物业与越港物业来回踢皮球。
 
  
回复部门: 临港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0/10/12

您好!退押金问题:因您未留详细的联系方式,退押金相关事宜请与久源物业负责人霍经理联系,联系电话:13792762888。
物业费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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