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的普通住宅小区,其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在不超过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由开发商销售房屋时与业主合同约定。电梯费属于代收代缴费用,据实收取,具体收费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水景(动力)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按实分摊;消防设施运行、保养维护等费用已包含在物业费中,分等收费标准中未涵盖的服务内容和设施设备,其收费标准可以在相关合同中另行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别墅等高档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写字楼等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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