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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55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11/15
网友:
手机被盗难找回
2011年11月1日在妇幼与北洋大厦十字路口过马路时手机被盗,向鲸园派出所报案并录口供立案,2012年7月25日电话提供线索,7月26日去派出所提供证据,办案民警说给办理,8月22日打电话咨询案件进展,接电话民警说没有此事,没有人办理这个案件,不知情,需要当事人到派出所去重新了解情况,并且必须是工作日时间,周末及假期只有值班民警无法办理;还说手机丢失很难找回来,所提供的线索(使用我丢失手机人员的电话号码)也不一定电话号码登记的姓名与用号码的是同一个人。想了解这个案件要如何解决?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2/11/21

经查,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过落实王女士于2012年7月26日提供的被盗手机线索,一直没能联系上被盗手机占有人,故该案没有新进展。现其提供线索已经落实,相关情况已向被害人王女士做了沟通和解释,王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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