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和家园二期2010年购房,10年了至今烂尾,近期威海市政府开始整治烂尾楼半拉子工程,攻坚突破,千方百计盘活烂尾楼半拉子工程,请问盘活烂尾楼半拉子工程是不是以保证前期购房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前提(按照现有购房合同为出发点),还是只考虑政绩,只要烂尾楼盘活,人民群众利益可以抛之?整个烂尾楼盘活、运作政府相关部门跟进协调出方案审核,如果政府招商谈判就把人民群众利益为前提,招商成功,后期我们购房的人民群众理应也会获得该得利益,如果后期开发商种种刁难,倒推就是咋们政府相关部门招商方案没有为人民群众考虑,如果为了政绩牺牲人民群众利益,想必后续会有很大反响,现在自媒体时代,人民群众不闹事,但也不怕事,如有人硬要把我们购房群众逼成对手我们定是合格对手,_我们相信前期政府部门在山东省委巡视组给出的回复,已经“安静”了很久,相信政府部门会执行习主席的宗旨“习近平: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最后还是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前期严格把关,一次性解决好,后期不要出现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不要做个出力不讨好的事。请从正面回答不要绕弯,方案是不是保证人民群众利益为前提制定(按照购房群众现有合同执行,保障群众利益,制定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