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524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0/6/2
网友:
幼儿园预收保教费退费
文登区泽库幼儿园2020上半年保教费在1月初收取,现在没有开学,校方退费只给退30%,请问有相关支持文件吗?
咨询教育局后教育局要求找物价局,可是没有物价局的邮箱哎。
 
  
回复部门: 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20/6/8

您好,来信已收悉。威海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发改发〔2020〕65号)规定:因疫情延迟开园期间不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已经收取的予以退费或抵顶后续收费,具体退费金额按当月工作日日均收费标准和延迟开园期间工作日天数计算,延迟开园时间自2020年2月3日至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正式开园前1日。2020年2月3日之前以及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正式开园之后,因幼儿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入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的退费政策仍按原威海市物价局、威海市教育局、威海市财政局威价发〔2017〕65号文件规定执行:30天内连续不在园时间满15天及以上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标准的15%退费;不在园时间满30天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标准的30%退费;不在园时间不满15天的不退费。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立即责成文登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落实。经落实,该园1月初收取的费用为2020年2月至6月保教费,文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幼儿园正式开园日期为6月8日,幼儿园表示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退还疫情期间保教费;6月8日之后,因幼儿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入园的,保教费退费按威海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威价发〔2017〕65号文件规定执行。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