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控记录的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可以到我市任何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或者到大队、中队或车管所大厅设置的自助处罚机进行相应操作接受处理,也可以安装“交管12123” 手机APP后使用其中的相应功能模块进行处理。但是,在自助处罚机及手机软件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需进行备案,一辆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含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处理备案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已与留言人电话联系,告知其相关事宜。感谢您对我们交管工作的关注。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