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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52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11/11
网友:
卖家没有发票还不给予退货对不对?
今天下午14时,我在文登步行街西面路口处的的商品市场里面的中间摊位买了一个暖水瓶的外壳,结款后接到家人的电话说在别处已经买了不需要再买了,我就要求卖家把货退了,卖家不但不退还恶狠狠地说"又不是我让你买的”我听了后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就要求他开发票给我,他说“没有发票。”我说“没有发票就把我的货给我退了,我不买了。”他的态度很强势也很恶劣一直跟我吵,我说我拍照片传给直播威海,他就拿起自己的电话准备找人挑事。买个商品都快气死了。难道我作为消费者索要自己购买商品的发票错了吗?他不但没有发票还理直气壮的不给我退货对吗?请求电台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答复。并希望上电视能播一下唤醒不法商家的良心。
 
  
回复部门: 市、区工商局 回复时间:2012/1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释义》第九条之规定:消费者索要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的,不论金额多少,经营者必须出具。《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的罚款。”
  对于消费者提出的退货问题,一是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二是产品不存在缺陷。在国家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根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双方意见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的将终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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