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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51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11/10
网友:
物业不负责险些导致一场大火
威海西北山10好附一号美安居公寓12月凌晨2点左右,有一住户因借高利贷,自杀点燃自家后跑了,幸亏邻居回家发现及时,报了警。这个公寓物业公司收费每平米0.5,这是一周来个人搞一次服务。平时见不到物业保安和工作人员巡查。连个监控都没有,大们都坏了有2年了,没人管,走道理的吊顶都一块快的掉,电线都露外面,这样很危险,放火这家我们早几天就给物业打过电话,整天都有来要高利贷的追债,来破坏公寓设施,物业不管,请有关部门出门给与协调,不然这样下去隐患太多,还会造成更大的事故。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2/11/27

经调查了解,2007年9月18日,美安居公寓产权人李铁与楷苑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为0.5元/平方米。
该公寓共有住户42户,大部分属于临时租房户,由于业主流动性大、成分复杂,物业费收缴率一直较低。由于经费不足,各项管理也相应滞后。另外,该楼宇大门年久失修不能正常使用,公司多次协调业主更换大门未果,大门不能正常使用,公共秩序难以保证。针对这些问题物业公司与业主于2012年8月协商终止服务,征得业主同意后,于2012年11月10日停止了该楼宇物业服务,停止服务的通知已在公寓内张贴。目前,该公寓处于无物业公司服务状态。
建议业主积极交纳物业服务费,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服务或进行业主自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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