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因此,其他房屋租赁标准不在政府定价目录内,属市场调节价,不得制定市场指导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也可租赁双方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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