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经区分局已于5月8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不得从事非农业建设,并告知建设如确需种植业需要,需到镇政府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