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常年组织开展下岗职工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就业培训窗口填报《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申请表》,经批准到相应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由本人或培训机构凭《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毕(结)业证书、培训费用发票及《身份证》、社保卡向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就业培训窗口申领培训补贴。联系电话:5190910。当事人对答复表示满意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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