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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488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0/3/27
网友:
市政路边施工砸伤人致残,该联系哪个部门。
2019年9月26日,我岳父骑电动车行驶至威海经区崮山镇皂埠村皂埠路与海埠路交接处东30米时,被路边更换路基石施工单位皂埠东港修缮队施工车辆砸至面部,至10余处骨折 眼睛落下残疾 嗅觉完全丧失,请问是否是你们部门负责?如何处理呢?
 
  
回复部门: 市、三区市政处 回复时间:2020/9/30

经落实经区市政局,已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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