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留言人电话沟通,其咨询的是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问题。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制度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7号)规定,补助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申请条件:1.具有威海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2.属于独生子女父母(现只有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参加威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没有从业单位归属,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2002年9月28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根据以上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年满60周岁当年可到户籍所在居委会申领每月80元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