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九龙湾一期三标段于2017年11月底交付,本人2018年10月份才入住,按照《威海市物价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威价发〔2018〕59号),及华发物业公司关于空置房的水不超过1个立方、电不超过1度的使用额度规定,本人房屋2018年3月-2018年9月连续7个月的水电均符合条件,符合连续6个月空置,物业费打折规定,但华发物业公司以新规是在2018年7月份出台,7月之前未满足连续6个月空置条件,7月份之后也未满足6个月空置条件为由,不予对物业费进行打折处理。请有关部门对政策给与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