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来信人!经与属地物业主管部门落实,回复如下:1、关于没有买车位不许进入小区的情况。对于小区无车位的业主,可以登记临时停放,但不能长期占用其他业主车位停放。2、关于受到辱骂的情况。已通知该小区物业经理,提高自身素质,真诚对待业主;如该业主认为人格名誉受到侵犯,建议报警或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小区内空地施划停车位的情况。据了解,小区业主委员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后,利用业主公共部位施划停车位,大有物业公司受其委托,对小区内停车位进行车辆服务。现有道路满足消防通行。关于是否阻碍消防车道,建议向其消防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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