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所反映的问题,2019年12月10日,社区民警来到丽景茗都36号1楼101室居民家查看情况,发现该户居民确实在家饲养了两只马犬,该犬只为禁养烈性犬。民警已令其立即将犬只搬离,并警告如果三天后检查时发现其未将犬只搬离,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该户居民已经承诺会立即将犬只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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