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了一品南山二期的房子,规划图上14号楼西北是没有变电站的,2018年10月我们向市长信箱反映了此事,供电公司答复如下:配电运检一班工作人员接到来信之后,立即与来信人联系,并告知一是该临时施工箱变拆除时间为2019年10月;二是如果到时不拆除,由威海供电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拆除。 2019年9月,我们与张村供电公司联系,答复是正在修建地下变电站,到2020年3月之前一定拆除。2019年11月我们在工地问工人,工人说这个变电站不会拆除,于是再次询问张村供电公司,答复是,从去年开始一直和开发商沟通未果,最近开发商又说他们有合规的手续了,因此不予拆除。 试问:一、小区的供电规划可以随时变更吗?而且审批不应该是电业部门审批吗?为什么要由开发商通知电业部门? 二、去年的回复是一定拆除,今年忽然又变了,如果我们不问,也不告知我们,朝令夕改,愚弄百姓,这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性修养吗? 老百姓买房不易啊!要是一开始规划成这样,我们不会买这套房子!烦请电业部门按照去年的回复,尽快拆除变电站,还老百姓一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