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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428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10/21
网友:
单位不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非鱼莫属公司根本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每月休息八天,每月根本休不到,并且也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用,节假日三倍工资根本没有。而且是不是的还要罚款,也不给单据。带薪年假也没有。
 
  
回复部门: 市、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9/11/15

环翠区人社局答复:根据网民反映的该单位未按规定执行休息休假制度,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未执行带薪年休假等问题,我局对该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查,用人单位因行业特点与招工现状,存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未安排休假情形,但已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该单位的工资构成包含底薪、加班工资、各种奖励补贴及菜品酒品提成。该单位2019年8月、9月工资表显示,该单位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人员已责令该单位依法安排员工休息休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关于网民提到的罚款问题,该单位表示目前执行的奖罚政策,一种是因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扣款,公司每月拿出厨房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发给厨房所有人员,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从发放的奖励中扣除;另外一种是因迟到、早退、偷盗等的罚款。工作人员宣讲了相关政策规定,告知其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其奖罚政策不规范。可依法扣除员工未正常提供劳动时间的劳动报酬,对员工违法违纪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关于网民提到的带薪年休假问题,该单位没有按规定执行。我局工作人员已向其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单位回去之后按规定制订带薪休假制度,切实予以贯彻执行。并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整改。
另外我局工作人员责令该单位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该网民反映的问题向全体员工一一解释清楚,按规定予以整改,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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