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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414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9/11
网友:
独生子女费社区可以停止发放吗
领导好,我们小区今年开始,如果有单位给缴纳保险的,独生子女费就停止发放了,但是单位也不发放,独生子女费跟是否缴纳社保没有什么关系,社区里答复说只要单位给参保了,社区就停止发放独生子女费,也提供不出相关的官方政策。
 
  
回复部门: 威海卫计委 回复时间:2019/9/26

您好!根据2002年9月28日制定通过、2016年1月22日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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