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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405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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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吊《特种作业资格证》
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10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未将“汽车吊”纳入特种设备。请问现在“汽车吊”作业人员是否还必须持有操作证书?如果需要持有,在哪个部门办理?《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发)属于政府要求的必备证书吗?
 
  
回复部门: 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19/8/19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要求,现在“汽车吊”作业人员不再需要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您咨询的关于(《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发)属于政府要求的必备证书吗?)的问题,建议您向住建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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