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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384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6/29
网友:
合同纠纷甲方不履行责任
本人于18年8月与威海瑞洋国际船舶管理公司签订了委培就业合同有关邮轮就业,合同中表明甲方要尽快的帮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并安排船方面试.但是去年八月组织过一次面试之后直到今年一月都没通知面试结果,于是我向该公司的上一级询问该岗位情况,结果被告知该岗位于去年八月份就取消了,但是威海瑞洋国际船舶管理公司并没有告知我.另外,合同中表明,因甲方失误导致乙方无法登船的,甲方承担责任。从去年8月至今年六月甲方只安排了那一次面试,并且面试的岗位,是邮轮公司并不缺少的岗位。所以我于今年三月底自己去厦门找新的邮轮公司参加面试并取得了offer,所以甲方在过去的十个月中,并没有履行安排我参加面试的责任,从而导致我在家空闲八个月时间,并且即使我自己不去参加三月底的面试,其依然没有组织我参加面试的想法。所以现在希望中止合同并退回没有履行义务部分的钱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2019/7/2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为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据此,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履行。双方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提请法院诉讼或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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