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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38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10/31
网友:
渔民没法捕鱼
十一去贵地旅游,发现一事,肯请当地政府排查,(港西镇环海公路某海域)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沿海被承包,承包户就说浅海不让渔民捕鱼,怕影响养殖,而作为政府补助也没发多少,作为老百姓希望政府考虑,不要只是为了挣钱不管老百姓,即使承包也要给村民一些可观的补助。
 
  
回复部门: 市海洋与渔业局 回复时间:2012/10/31

这位网友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概括起来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游客亲海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局已于2011年出台了相关规定,将市区海域划分为开放区、禁止开放区和限制活动区。目前开放区域主要有海水浴场、滨海公园、砂质岸线及公共海域,在这些区域可选择安全地带从事垂钓、赶海、游玩或游泳等活动。禁止区域有海上筏式养殖区、人工鱼礁区、水产原良种场以及港口区、航道区、军事管理区等,这些区域非经海域使用权人同意,市民及游客不要进入此区域亲海游玩和赶海。另外,在市区近岸及环岛浅海底播增养殖区为限制活动区域,市民及游客可以在此区域选择安全地带从事垂钓、游玩等亲海活动,但不要在此区域游泳、赶海和捡拾海珍品。对于市民及游客正常的亲海活动如遇到干扰,可拨打举报电话0631-5231175。但该规定只应用于市区海域,网友反映的港西海域属于荣成市管理海域,我们将于明年将有关亲海规定在全市范围予以推行。二是近海捕捞问题。对于已经依法确权的海域,为了保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允许在确权海域内从事捕捞作业是对的;另外在非确权海域进行捕捞作业,作业渔船必须持有合法证件。三是海域发包费用的使用问题。目前我市沿海大多数养殖区是确权给了附近村委会,然后村委会有可能再对外发包,那么发包海域取得的收入自然属于村里的收入,因此村民应该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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