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238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10/30
网友:
经区五洲太阳城,烟台成新建筑公司2010年欠1万多工程款
经区五洲太阳城,烟台成新建筑公司2010年欠1万多工程款,请帮助协调。
 
  
回复部门: 市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2/4

从经区建设局了解到,2012年7月9日,潘某领着一受伤工人侯某来经区建管办讨要工资。潘某说他欠侯某工资1万元。通过协调,烟台城新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姜某同意支付给侯某1万元,并说第二天也就是7月10日给付。但是7月10日,潘某却独自一个来领取工资,并说他已垫付1万元给了侯某,侯某也回老家梁山县了,项目经理姜某表示怀疑,并说1万元必须交给侯某本人,防备潘某领取后不给侯某。最后潘某也同意让侯某回来领取。此后,潘某以种种理由说侯某来不了由其代领,并多次来建管办讨要。经区建设局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工资必须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的相关要求,多次给其解释,工资不能由他代领,他要想领取,必须征得侯某的同意,并有委托书。只要侯某本人来或其授权委托手续齐全,姜某同意支付工资。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