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区建设局了解到,目前高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范围很大,情况也很复杂,改造难度非常大。因此,在确定改造项目之初,该局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与小区改造、建筑物的修缮相结合,根据民用建筑建设年代、寿命周期、能耗利用效率以及节能改造成效,选定节能改造项目。并坚持六个不予以改造原则,即:第一将2000年前竣工的既有居住建筑作为改造对象,每栋楼业主同意率达不到百分之百的不予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第二结合老旧小区封闭整治同步实施,不同意封闭的老旧生活小区不予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第三对封闭完成后的老旧小区,不同意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的不予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第四对于没有物业服务生活小区,不同意实施物业管理及不同意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不予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第五有物业服务的生活小区,每栋住宅楼物业服务费交费率达不到95%不予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第六属于城市拆迁范围内及不能保证安全使用20年的既有居住建筑不予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经查,该区域未列入2012年外墙保温改造计划。明年高区将根据外墙保温改造有关规定,并结合资金安排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将分步组织实施改造。 另外,通往潍坊路小区的南北走向的道路为区间道路,待老旧小区改造时将一并重新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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