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代表家里老人感谢政府的照顾。我父亲是年近九旬的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现常住外地我妹妹家。每年为领取“高龄”补贴100元要分两次被要求到社区卫计部门进行生存(存活)认证(每次领取50元)。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明白,为啥此认证不能与人社部门的退休金领取资格认证信息共享?党中央国务院严肃强调要“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现在社会上许多部门之间、跨行业之间都已经执行信息共享,而卫计部门却让老人为区区50元钱重复进行存活认证,实属非常不人性化,与上级的政策严重相悖。现特请领导调查处理,达到既严肃认证,杜绝冒领待遇,又方便百姓、关爱老人的人性化目的。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