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目前,山东省尚未出台此规定,待省规定出台后,威海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注意保留好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以备登记上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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