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而公寓属于非住宅及商用房屋不属于上述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从价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30%)×1.2%。从租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从价计征适用于纳税人自用房产,从租计征适用于纳税人出租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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