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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316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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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诸往镇大院村党委政府伪造全村家庭承包权合同并确权颁
威海市乳山市诸往镇大院村村镇党委政府伪造大院村全村的家庭承包权合同,并且利用伪造家庭承包权合同确权颁证!
大院村全村家庭承包权合同,没有发包方签名,没有承包方签名(村镇干部私自替代承包方签名)!
乳山市农业局,乳山市农业局经管站,乳山市诸往镇党委政府提供的4份家庭承包权合同存在如下问题:
大院村人均2亩家庭承包地和0.3亩自留山果园
1、陈福运家庭承包权合同,家庭成员3人,承包地2亩,并且没有分级分类,签名非户主,印章陈广成非本家庭成员。
2、村镇政府拿陈福云的家庭承包权合同替代陈福运的家庭承包权合同。陈福云家庭成员1人,家庭承包地1.02亩,没有分级分类,没有发包方签名,没有当事人签名,村镇干部私自代签。
3、宫培波家庭承包权合同:宫培波非大院村村民,家庭成员0人,没有发包方签名,没有承包方签名,村干部私自代签宫培波签名。家庭承包权合同3人,家庭承包权合同6亩,土地分级分类齐全。宫培波实际无偿占用大院村家庭承包权土地超过10亩。
4、陈飞家庭承包权合同:陈飞家庭成员4人,家庭承包权合同土地5人,10亩,土地分级分类齐全,自留山果园应当1.2亩,实际亩数超过5亩!没有发包方签名,承包方签名由村干部私自代签!
威海市乳山市农业局局长谭先志和冯夕勇,业务局长冷振腾,法律科长陶皓,农村经管站站长王自伟,一直没有依法查处,一直没有依法解决全村利用伪造合同颁证确权问题。
威海市乳山市诸往镇党委书记于海、孙常学、姜中华,乳山市诸往镇政府镇长孙常学仇晓明一直没有依法查办,依法处理,一直没有解决大院村全村伪造家庭承包权合同,利用伪造家庭承包权合同确权颁证问题。
本人2018年8月23日,110报警,大院村承包合同印章的村主任王进国,8月24日承认大院村全村家庭承包权合同属于村干部一人私自代签。
 
  
回复部门: 市农业局 回复时间:2020/9/30

伪造合同应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认定。户口不在本村人在本村不享有土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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